第167章,落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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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此刻,黑风的第一战就直接杀了对方的一个将领,仿佛是为了宣告自己的初战告捷,咬破了对方喉咙的黑风没有着急攻击下一个人,而是站在那具尸体上,狼身上还遍布着从那将领脖子中迸发的鲜血,从猩红的嘴间发出一声响彻山林的凄厉狼嚎!
这一声狼嚎出来,即使是这支队伍中有着楚祁峰特意调拨的一部分铁骑兵,许多士兵的后背上也渗出了层层的冷汗,可是他们还来不及为自己的命运担忧,身上带着的常年训练出来的反应,也已经早心里一步,先开始对赵军的攻击做出反击了。
真正上战场的人是不会害怕的,并非是真的无畏,而是战场上那种随时丢命的紧张气氛,让人根本来不及害怕,所有的精力都用来反击、攻击,信念也只有一个,就是活下去,在交战中,谁活下去,谁就是胜利了。
此时林中的风又起来了,而且比之先前更大些了,吹在林中树木间的缝隙里,只听得一阵阵的鬼哭狼嚎之声,再配上战场上众人彼此间厮杀时,不断传来的惨叫声,马嘶声,以及肉体被利器砍断撕裂的声音,分分钟都在摧残着人的耳朵,若是一个杠上战场的孩子,只会被这样的场景吓到崩溃。
赵军因为在此地埋伏良久,而且许是地域不同的缘故,赵军不同于北境的楚军,也许骑兵相对而言少了些,但是对于丛林中的战事十分得心应手,即使是宋鑫做好了准备,这次在鬼哨林的战斗依旧是铩羽而归!
不得已之下,宋鑫只好带着余下的兵马退出鬼哨林,在距离鬼哨林两里之外,也就是复郡十里之外的地方,安营扎寨。
这次的偷袭大获成功,和楚军的惨淡相比,赵军上下自然是一片欢腾景象,人人把酒言欢,就连黑风都被奖励了不少肉吃,不过那家伙只是像模像样的啃了几口以后,就耷拉着耳朵,歇着打盹儿去了,看来是白天交战时已经吃饱了。
宋鑫与元洵初次短兵相接,就输成这样,他自己还真是始料未及,在营帐中闭关思索怎么把这鬼哨林拿下,毕竟鬼哨林之外不远处就是赵军的营寨,若是贸贸然穿过去了,恐怕还是要吃亏,于是宋鑫在鬼哨林这一边的几日里,一直在想着怎么粉碎了赵军。
元洵现在并不着急攻过去,毕竟楚军不好过来,他们赵军过去了危险也是极大的,所以干脆双方对守着营寨,在那里耗粮草,看谁先按耐不住。
军营的日子是无聊的,尤其还都是一群散发着汗味儿的大男人,要是将领一类的,还可以带着家属行军,可是普通士兵是没有这个权利的,所以通常营中都会有从一些青楼里买来的营妓,以免士兵压抑久了,变得不安分,骚扰周围的村民或者闹事一类的事情发生。
这里刚好距离复郡比较近,所以元洵干脆派人从那里请了不少烟花地的女子过来,之所以用“请”字是因为,青楼也是要赚钱的,这军营里又不能送来太差的,免得得罪了官爷,送来太好的,自己以后可怎么赚钱,所以说到底,只是租借给军营而已,士兵们喜欢哪个,找人家还要另给钱的,等这些军队走了以后,这些女子还是要回去继续给青楼赚钱的。
这些女子来了以后,有能歌善舞的,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在篝火旁跳舞给众人解闷儿,其中跳的最好的女子名叫恨情。
恨情,好奇怪的名字。看着围着篝火翩翩起舞的美人,许多人心中这样想着。
元洵本不是无聊的人,今日在众人的一再撺掇之下,倒是着实无聊了一把,也在这里坐着看那女子翩翩起舞,听说这姑娘要的钱还挺多,今日一见倒也值钱。
喝着酒见众人都忙着看美人,没人注意自己,元洵就想要悄悄离开回去了,谁知刚要侧身起来,鼻间闻得一阵香风,就见一个纱罗裹着的倩影软在了自己怀里。
此时此刻,黑风的第一战就直接杀了对方的一个将领,仿佛是为了宣告自己的初战告捷,咬破了对方喉咙的黑风没有着急攻击下一个人,而是站在那具尸体上,狼身上还遍布着从那将领脖子中迸发的鲜血,从猩红的嘴间发出一声响彻山林的凄厉狼嚎!
这一声狼嚎出来,即使是这支队伍中有着楚祁峰特意调拨的一部分铁骑兵,许多士兵的后背上也渗出了层层的冷汗,可是他们还来不及为自己的命运担忧,身上带着的常年训练出来的反应,也已经早心里一步,先开始对赵军的攻击做出反击了。
真正上战场的人是不会害怕的,并非是真的无畏,而是战场上那种随时丢命的紧张气氛,让人根本来不及害怕,所有的精力都用来反击、攻击,信念也只有一个,就是活下去,在交战中,谁活下去,谁就是胜利了。
此时林中的风又起来了,而且比之先前更大些了,吹在林中树木间的缝隙里,只听得一阵阵的鬼哭狼嚎之声,再配上战场上众人彼此间厮杀时,不断传来的惨叫声,马嘶声,以及肉体被利器砍断撕裂的声音,分分钟都在摧残着人的耳朵,若是一个杠上战场的孩子,只会被这样的场景吓到崩溃。
赵军因为在此地埋伏良久,而且许是地域不同的缘故,赵军不同于北境的楚军,也许骑兵相对而言少了些,但是对于丛林中的战事十分得心应手,即使是宋鑫做好了准备,这次在鬼哨林的战斗依旧是铩羽而归!
不得已之下,宋鑫只好带着余下的兵马退出鬼哨林,在距离鬼哨林两里之外,也就是复郡十里之外的地方,安营扎寨。
这次的偷袭大获成功,和楚军的惨淡相比,赵军上下自然是一片欢腾景象,人人把酒言欢,就连黑风都被奖励了不少肉吃,不过那家伙只是像模像样的啃了几口以后,就耷拉着耳朵,歇着打盹儿去了,看来是白天交战时已经吃饱了。
宋鑫与元洵初次短兵相接,就输成这样,他自己还真是始料未及,在营帐中闭关思索怎么把这鬼哨林拿下,毕竟鬼哨林之外不远处就是赵军的营寨,若是贸贸然穿过去了,恐怕还是要吃亏,于是宋鑫在鬼哨林这一边的几日里,一直在想着怎么粉碎了赵军。
元洵现在并不着急攻过去,毕竟楚军不好过来,他们赵军过去了危险也是极大的,所以干脆双方对守着营寨,在那里耗粮草,看谁先按耐不住。
军营的日子是无聊的,尤其还都是一群散发着汗味儿的大男人,要是将领一类的,还可以带着家属行军,可是普通士兵是没有这个权利的,所以通常营中都会有从一些青楼里买来的营妓,以免士兵压抑久了,变得不安分,骚扰周围的村民或者闹事一类的事情发生。
这里刚好距离复郡比较近,所以元洵干脆派人从那里请了不少烟花地的女子过来,之所以用“请”字是因为,青楼也是要赚钱的,这军营里又不能送来太差的,免得得罪了官爷,送来太好的,自己以后可怎么赚钱,所以说到底,只是租借给军营而已,士兵们喜欢哪个,找人家还要另给钱的,等这些军队走了以后,这些女子还是要回去继续给青楼赚钱的。
这些女子来了以后,有能歌善舞的,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在篝火旁跳舞给众人解闷儿,其中跳的最好的女子名叫恨情。
恨情,好奇怪的名字。看着围着篝火翩翩起舞的美人,许多人心中这样想着。
元洵本不是无聊的人,今日在众人的一再撺掇之下,倒是着实无聊了一把,也在这里坐着看那女子翩翩起舞,听说这姑娘要的钱还挺多,今日一见倒也值钱。
喝着酒见众人都忙着看美人,没人注意自己,元洵就想要悄悄离开回去了,谁知刚要侧身起来,鼻间闻得一阵香风,就见一个纱罗裹着的倩影软在了自己怀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