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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1章 太后rur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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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——

  “这些都是标准合同,大家都这样,你主要看这里就行——”

  像这回,ruru就对自己给出的薪资水平,以及有机会上调一队这个条件的吸引力信心满满,所以专门拿出来给我细讲。

  呵呵,要不是咱上一世有着丰富的社畜&韭菜经验,可能还真得被你忽悠了。

  工资不高,就想给我们画大饼,什么扣除运营成本后的利润全给战队五人分——拜托,利润到底有多少,还不是俱乐部随便说的事?

  什么鼓吹理想,梦想——拜托,我们的理想可不是拼了命的给老板挣钱。

  我可是不敢忘那句至理名言——当一个资本家开始和你谈理想,谈感情,谈情怀,但就是不谈钱的时候,那就是他又想白女票你了╮( ̄▽ ̄)╭

  而且至此,乙方(选手)的权利就没了,后面海量的条款,全是甲方的权利,或者说我们选手的义务!

  比如什么【必须配合甲方完成各项商业活动】。

  看起来很正常是吧?

  可问题是,什么算商业活动?站街发传单算不算?应酬算不算?甚至,三陪算不算?

  现在ruru可能说的好好的,但等签了合同,我们就是别人案板上的肉。

  比如什么【转会应经甲方同意】。

  也看起来很合理,但如果甲方就是不同意怎么办?

  到时俱乐部可以一边雪藏看不顺眼的选手,一边用天价违约金卡死他的转会希望——而一个职业选手的黄金年龄,可能就那么三五年!

  到时选手可就真成了孙猴子,再豪橫,也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儿。

  我见过一个更孙子的,某fps游戏的俱乐部,当初签约时说好会请教练(但没写进合同里),结果根本不请教练。

  这事儿队员也就忍了,卧薪尝胆,终于还是靠实力拼到了一张大赛正赛资格的门票——然而转手就被俱乐部卖给预选赛第二名的队伍了。

  反正当初老板组建这个战队就是各种许空头支票,投入极小,卖了一波选手豁命拼来的名额也就回本了,当即跑路。

  而几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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