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章 麻烦你让开
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她深吸了口气,努力让自己平复下来,手挽上蒋路云的手臂:“路云,别跟不重要的人浪费时间,说好陪我共进午餐,我现在饿坏了。”
转头她又看向霍启明:“霍先生,麻烦你让开好吗,我跟我老公赶时间。”
霍启明看着她,她的眼中是一片平静,他记得他们一起生活的那七年,她每次看到他,眼中的神色也是平静的,可那种平静不同,那时的她眼中带着的平静,是暗淡的,是压抑的,仿佛在努力克制着什么情绪,克制着难以压制的情愫。
可如今的平静,就真的是看待陌生人一般的淡然,已经全然没有了曾经那些深藏起来的内容,更没了那目光一直追随在他身上的凝视。
她……不爱他了……
抬了抬手,他再一次想拉住她,可手抬到半空就看见她眼中明显的厌恶和抗拒,他一怔,手停在半空,僵了半晌,终于还是握成拳收了回来。
他已经成熟了,他不会再做那些伤害她的事情,更不会冲动幼稚了。
这三年的沉淀,这三年无时无刻的反思,忏悔,都在提醒着他,当初就是因为自己的自私因为自己的蛮横幼稚,才让她永远的离开了他。
好在上天待他不薄,竟真的给了他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,这一次,他一定会让她知道,他不再是曾经那个处处伤人的霍启明,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有足够资格被她喜欢,有能力保护她让她开心,对她关怀备至,能给她无限安全感的男人。
把电梯口的位置让开,他退到一旁,淡淡说了声:“抱歉。”
丁雨秋目不斜视,挽着蒋路云的手臂出了电梯,径直离去,再也没看他一眼。
霍启明深深凝望着她的背影,一如曾经她总是凝望着他的背影一般,留恋,渴望。
她的身材好像比以前更好了,这几年可能一直在健身保养吧。
她的穿衣风格也变了,以前她跑新闻,穿的都是方便行动的休闲装,宽松的衣服裤子和平底鞋,像个没长大的高中生,现在穿上职业装踩着高跟鞋,有了成熟女人的风韵,不论哪一种他都喜欢。
她还把一头长发剪了,他记得肝癌是需要化疗的,或许是她做了化疗之后就一直保持了短发,很清爽干练,有一股职场女性的自信气场。
她学会了化妆,以前她的皮肤就很好,那时候她的化妆品只有简单的一两瓶保湿乳,每天简单擦一把脸就出去忙工作,他从来不知道她化了妆更美,化妆品在她的脸上就是锦上添花,把她本就好看的五官衬得更好看,叫他只看一眼就再也忘不掉。
她变了,变成了跟以前全然不同的样子,可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,她还活着,他都还爱她。
这就够了。
霍启明想起她带着的工作牌上写着国际周刊专栏记者的字样,转头对助理说:“去联系之前要专访我的周刊,告诉他们我接受专访,但有个要求……”
丁雨秋强行挺直脊背,一坐上车就泄了气,坐在副驾驶,她紧紧攥着安全带,手心都在冒汗。
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紧张什么,时隔三年,她到底还是没办法让自己平静下来。
心,还是那么乱。
蒋路云一边开车,一边摸了摸她的头:“缓过来没有?”
“啊?”
丁雨秋茫然回过神:“你说什么?”
“就是见他一眼,就吓成这个样子?”
蒋路云毫不客气的嘲笑她:“还以为你这三年已经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,结果一见到他立刻就破功了,你啊你啊。”
丁雨秋也跟着自嘲的摇了摇头,她的确是太没出息了,“他好像变了。”
换做从前,他认定了要拦路,要让她留下,就绝对不会给两人离开的机会,而且不闹个天翻地覆不会罢休,能这么干脆,真的在她的意料之外。
她深吸了口气,努力让自己平复下来,手挽上蒋路云的手臂:“路云,别跟不重要的人浪费时间,说好陪我共进午餐,我现在饿坏了。”
转头她又看向霍启明:“霍先生,麻烦你让开好吗,我跟我老公赶时间。”
霍启明看着她,她的眼中是一片平静,他记得他们一起生活的那七年,她每次看到他,眼中的神色也是平静的,可那种平静不同,那时的她眼中带着的平静,是暗淡的,是压抑的,仿佛在努力克制着什么情绪,克制着难以压制的情愫。
可如今的平静,就真的是看待陌生人一般的淡然,已经全然没有了曾经那些深藏起来的内容,更没了那目光一直追随在他身上的凝视。
她……不爱他了……
抬了抬手,他再一次想拉住她,可手抬到半空就看见她眼中明显的厌恶和抗拒,他一怔,手停在半空,僵了半晌,终于还是握成拳收了回来。
他已经成熟了,他不会再做那些伤害她的事情,更不会冲动幼稚了。
这三年的沉淀,这三年无时无刻的反思,忏悔,都在提醒着他,当初就是因为自己的自私因为自己的蛮横幼稚,才让她永远的离开了他。
好在上天待他不薄,竟真的给了他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,这一次,他一定会让她知道,他不再是曾经那个处处伤人的霍启明,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有足够资格被她喜欢,有能力保护她让她开心,对她关怀备至,能给她无限安全感的男人。
把电梯口的位置让开,他退到一旁,淡淡说了声:“抱歉。”
丁雨秋目不斜视,挽着蒋路云的手臂出了电梯,径直离去,再也没看他一眼。
霍启明深深凝望着她的背影,一如曾经她总是凝望着他的背影一般,留恋,渴望。
她的身材好像比以前更好了,这几年可能一直在健身保养吧。
她的穿衣风格也变了,以前她跑新闻,穿的都是方便行动的休闲装,宽松的衣服裤子和平底鞋,像个没长大的高中生,现在穿上职业装踩着高跟鞋,有了成熟女人的风韵,不论哪一种他都喜欢。
她还把一头长发剪了,他记得肝癌是需要化疗的,或许是她做了化疗之后就一直保持了短发,很清爽干练,有一股职场女性的自信气场。
她学会了化妆,以前她的皮肤就很好,那时候她的化妆品只有简单的一两瓶保湿乳,每天简单擦一把脸就出去忙工作,他从来不知道她化了妆更美,化妆品在她的脸上就是锦上添花,把她本就好看的五官衬得更好看,叫他只看一眼就再也忘不掉。
她变了,变成了跟以前全然不同的样子,可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,她还活着,他都还爱她。
这就够了。
霍启明想起她带着的工作牌上写着国际周刊专栏记者的字样,转头对助理说:“去联系之前要专访我的周刊,告诉他们我接受专访,但有个要求……”
丁雨秋强行挺直脊背,一坐上车就泄了气,坐在副驾驶,她紧紧攥着安全带,手心都在冒汗。
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紧张什么,时隔三年,她到底还是没办法让自己平静下来。
心,还是那么乱。
蒋路云一边开车,一边摸了摸她的头:“缓过来没有?”
“啊?”
丁雨秋茫然回过神:“你说什么?”
“就是见他一眼,就吓成这个样子?”
蒋路云毫不客气的嘲笑她:“还以为你这三年已经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,结果一见到他立刻就破功了,你啊你啊。”
丁雨秋也跟着自嘲的摇了摇头,她的确是太没出息了,“他好像变了。”
换做从前,他认定了要拦路,要让她留下,就绝对不会给两人离开的机会,而且不闹个天翻地覆不会罢休,能这么干脆,真的在她的意料之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