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1章 半夜惊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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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时四刻,车队像是一个庞大的机器,准时地启动起来。
王琳琅换下了赵叔的位置,正挥着鞭子,有模有样地赶起了马车。年已半百的赵叔,戴着一顶王琳琅编织的草帽子,一边乐呵呵地嚼着手中的肉干,一边回答着对方层出不穷的各种问题。
“总镖头只有一个女儿,不愿将她嫁出去,说是以后要招一个女婿入赘,以沿袭崔家的香火。”
“入赘?”王琳琅有些惊讶。
在这个时代,男子入赘到女方家里落户,往往要更改姓氏,随女家的姓,常常被人称为“倒插门”。对于具有门第观念和姓氏情节的男人来说,这个做法极为侮辱人格,凡是一个有点骨气的男人,几乎都受不了!
“总镖头看上了宋星辰那小子。这个孩子是一个孤儿,从小被总镖头收养,跟崔琪那丫头也算是青梅竹马,两小无猜。可,我观星辰,表面上看高兴不已,但实际上似乎有点不大乐意。”赵叔将最后一块肉干塞到嘴里,细细地嚼了嚼,又闭上眼睛,仿佛在品味那辛辣悠远的味道。
“赵叔,您是怎么看出来的?”王琳琅有些好奇了。
“这个嘛,要说具体是怎么看出来的,又好像说不出个所以然出来,就是凭直觉而已。”赵叔砸吧砸吧嘴,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,“星辰那孩子,心思恁地重了些,有时候那目光盯在身上,总觉得怪怪地,像是针扎在身上一样。”
王琳琅侧头看了赵叔一样,心中微感惊诧。想不到这个表面憨厚普通的老头,感觉却是如此敏锐。那个宋星辰,给她的感觉,委实不妙。总感觉像是一条隐在草丛之中的毒蛇,随时会趁人不注意,窜起来狠狠地咬人一口。
“林琅,我看你小子就不错,虽说出身低了些,寒碜了些,但你这个人,倒是很好。”赵叔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坐在身侧的王琳琅,那目光就像是老丈人看女婿,越看越欢喜,将王琳琅看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
“那个,赵叔,赵叔,我实话告诉你吧,我其实,其实喜欢男人。”这真地是一句真话,王琳琅暗自腹诽。
“什么?”赵叔惊愕得瞪大眼睛。他瞪得如此大,眼珠子几乎都要从眼眶里掉出来。
王琳琅压力山大,但第一句话说出口,第二句就没有那么难以启齿了,“其实,我,我是一个断袖。”她只好继续胡说八道,胡诌一通,“而且,我已经有了一个喜欢的男人。我们曾经共患难同生死,这次,我就是去找他的。”
刚开始的时候,她说得极其艰难,但说着,说着,她就越来越流利,煞有其事,仿佛自己真地是一个断袖一般。
可怜的赵叔,哪里见过这般厚脸皮的人?明明是猥琐肮脏之事,偏偏说得坦坦荡荡,仿佛皎皎明月,让他就是想要批评,却不知从哪里说起。只好吹胡子瞪眼睛一番了,然后偏过头,再也不想看那小子一眼。
王琳琅有些好笑,又觉得有些内疚。奈何她委实不想听赵叔乱点鸳鸯谱,将她与那崔琪拼作一对,只好装作若无其事,安安分分地赶起了马车。
车队速度很快,待到日暮时分,已经转过茶马古道,到达了岚山隘口。这个隘口设有一个驿站,但是由于地处偏僻,平日里来往的客商并不多。而这一晚,驿站里灯火通明,人影攒动,长盛镖局的人,马,以及货物,将那驿站塞得满满当当。
王琳琅忙完自己分内的事,吃了一大碗热乎乎的面疙瘩,那冰冷冷的胃里才舒服起来。只是混在车队,跟在马屁股后面,吃了一天的灰,弄得尘土垢面,浑身汗渍渍,让一向喜洁的她,委实忍受不了,于是,待到夜深人静,她带了一套换洗的衣物,像是一道暗夜的影子一般,从驿站里溜了出来,直奔白日里经过的一个湖泊而去。
这一去一回,顶多不过两个时辰,但是,当她带着沐浴过后的清爽,踏着黯淡的月光,返回到驿站之时,却愕然地发现,那处驿站,似乎已经变成了一个人间的炼狱。
无数根火把,像是盘旋在隘口的火龙一般,将那间驿站围得个水泄不通。而拿着火把的汉子,个个面容凶悍,手持凶器,活脱脱就是悍匪夜叉。
地上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尸体,有一箭射中胸口的,有被厉斧砍掉头颅的,有被长枪穿透颈项的,还有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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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时四刻,车队像是一个庞大的机器,准时地启动起来。
王琳琅换下了赵叔的位置,正挥着鞭子,有模有样地赶起了马车。年已半百的赵叔,戴着一顶王琳琅编织的草帽子,一边乐呵呵地嚼着手中的肉干,一边回答着对方层出不穷的各种问题。
“总镖头只有一个女儿,不愿将她嫁出去,说是以后要招一个女婿入赘,以沿袭崔家的香火。”
“入赘?”王琳琅有些惊讶。
在这个时代,男子入赘到女方家里落户,往往要更改姓氏,随女家的姓,常常被人称为“倒插门”。对于具有门第观念和姓氏情节的男人来说,这个做法极为侮辱人格,凡是一个有点骨气的男人,几乎都受不了!
“总镖头看上了宋星辰那小子。这个孩子是一个孤儿,从小被总镖头收养,跟崔琪那丫头也算是青梅竹马,两小无猜。可,我观星辰,表面上看高兴不已,但实际上似乎有点不大乐意。”赵叔将最后一块肉干塞到嘴里,细细地嚼了嚼,又闭上眼睛,仿佛在品味那辛辣悠远的味道。
“赵叔,您是怎么看出来的?”王琳琅有些好奇了。
“这个嘛,要说具体是怎么看出来的,又好像说不出个所以然出来,就是凭直觉而已。”赵叔砸吧砸吧嘴,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,“星辰那孩子,心思恁地重了些,有时候那目光盯在身上,总觉得怪怪地,像是针扎在身上一样。”
王琳琅侧头看了赵叔一样,心中微感惊诧。想不到这个表面憨厚普通的老头,感觉却是如此敏锐。那个宋星辰,给她的感觉,委实不妙。总感觉像是一条隐在草丛之中的毒蛇,随时会趁人不注意,窜起来狠狠地咬人一口。
“林琅,我看你小子就不错,虽说出身低了些,寒碜了些,但你这个人,倒是很好。”赵叔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坐在身侧的王琳琅,那目光就像是老丈人看女婿,越看越欢喜,将王琳琅看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
“那个,赵叔,赵叔,我实话告诉你吧,我其实,其实喜欢男人。”这真地是一句真话,王琳琅暗自腹诽。
“什么?”赵叔惊愕得瞪大眼睛。他瞪得如此大,眼珠子几乎都要从眼眶里掉出来。
王琳琅压力山大,但第一句话说出口,第二句就没有那么难以启齿了,“其实,我,我是一个断袖。”她只好继续胡说八道,胡诌一通,“而且,我已经有了一个喜欢的男人。我们曾经共患难同生死,这次,我就是去找他的。”
刚开始的时候,她说得极其艰难,但说着,说着,她就越来越流利,煞有其事,仿佛自己真地是一个断袖一般。
可怜的赵叔,哪里见过这般厚脸皮的人?明明是猥琐肮脏之事,偏偏说得坦坦荡荡,仿佛皎皎明月,让他就是想要批评,却不知从哪里说起。只好吹胡子瞪眼睛一番了,然后偏过头,再也不想看那小子一眼。
王琳琅有些好笑,又觉得有些内疚。奈何她委实不想听赵叔乱点鸳鸯谱,将她与那崔琪拼作一对,只好装作若无其事,安安分分地赶起了马车。
车队速度很快,待到日暮时分,已经转过茶马古道,到达了岚山隘口。这个隘口设有一个驿站,但是由于地处偏僻,平日里来往的客商并不多。而这一晚,驿站里灯火通明,人影攒动,长盛镖局的人,马,以及货物,将那驿站塞得满满当当。
王琳琅忙完自己分内的事,吃了一大碗热乎乎的面疙瘩,那冰冷冷的胃里才舒服起来。只是混在车队,跟在马屁股后面,吃了一天的灰,弄得尘土垢面,浑身汗渍渍,让一向喜洁的她,委实忍受不了,于是,待到夜深人静,她带了一套换洗的衣物,像是一道暗夜的影子一般,从驿站里溜了出来,直奔白日里经过的一个湖泊而去。
这一去一回,顶多不过两个时辰,但是,当她带着沐浴过后的清爽,踏着黯淡的月光,返回到驿站之时,却愕然地发现,那处驿站,似乎已经变成了一个人间的炼狱。
无数根火把,像是盘旋在隘口的火龙一般,将那间驿站围得个水泄不通。而拿着火把的汉子,个个面容凶悍,手持凶器,活脱脱就是悍匪夜叉。
地上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尸体,有一箭射中胸口的,有被厉斧砍掉头颅的,有被长枪穿透颈项的,还有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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